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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对待持有人 四只基金暂停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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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公平对待持有人 多只定开债基暂停运作

  今年以来,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开债、格林泓裕一年定开债等4只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公告暂停运作。暂停运作是定开债基的惯常操作,这类基金采用封闭运作与定期开放相结合的方式,在封闭期内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业内人士表示,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基给了客户更好的投资体验,但这种估值方法也加剧了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暴露,而有些情况下的暂停运作反映了基金公司确保公平对待持有人。

  四只基金暂停运作

  近日,红塔红土基金公告称,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开债截至第一个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4年5月31日)日终,其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于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即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本次开放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且不收取赎回费。

  暂停运作在基金行业内并不多见,但今年以来,Wind显示,除了红塔红土盛兴39个月定开债外,还有3只基金暂停运作,分别是长城嘉裕六个月定开债、汇安恒利39个月定开、格林泓裕一年定开债,分别于4月19日、4月17日、3月8日发布公告宣布暂停运作。

  而2023年全年,仅有国联安6个月定开债公告暂停运作。此外,格林泓裕一年定开债等4只基金恢复运作。

  2018年曾出现多只基金密集暂停运作的情况,彼时多只短期理财基金因整改要求暂停运作。短期理财基金是2012年兴起的一种创新产品,特指针对短期理财市场的创新债券基金。但按照资管新规规定,产品投资的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采取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短期理财基金的运作模式很难延续,多只短期理财基金在2018年被要求整改,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等多只短期理财基金以暂停运作的方式进行了整改。

  三种情形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多位资深业内人士了解到,暂停运作是定开债基的惯常操作,这类基金采用封闭运作与定期开放相结合的方式,在封闭期内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一般定开债基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三种情况时,可以暂停基金运作,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首先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暂停或恢复。”一位业内资深律师表示,第一种情形是,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的,基金将在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将全部基金份额自动赎回。

  “其次是持有人太少或规模太小,也可以先暂停运作。”这就是今年以来暂停运作的其中三只基金的情形: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进入下一封闭期的,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同时,以上两种情形为避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因基金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可提高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或该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

  第三种情形则是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净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确保公平

  事实上,债券基金的估值方法包括市值法与摊余成本法。市值法一般是根据持有债券的市值进行估值,如果债券在市场上价格大涨,投资这只债券的基金净值也会跟着大涨,如果债券在市场上价格下跌,基金净值也会跟着下跌。市值法能够准确地反应基金的当前市场价值,但净值也会随着债券市场价格波动而波动。

  “但若买入一只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债券,并持有其至到期,且此只债券到期顺利兑付本息的话,那么在债券到期日之前,购买这只债券而获得的每日的收益率是可以预期的固定值。这种估值方法,反映到基金产品的净值上,主要体现为净值波动极小、基本没有回撤等特征。”一位债券基金经理表示。

  看起来,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基似乎给了客户更好的投资体验,但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也加剧了产品的流动性风险暴露。“此前,不少基金公司凭借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基金,募集到了较大规模的资金,但如果不同阶段持有,也可能因此造成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一位资深律师举例说:“如果投资者A持有了第一个封闭期,某只顶层债券没有爆雷,持有到期后赎回,投资者B进入,但在投资者B进入时底层某只债券爆雷,这就造成了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

  而定期开放债基的暂停运作,也是为了防止不公平对待持有人。事实上,2018年—2019年期间,监管层要求对短期理财债券基金进行整改、转型,并暂停发行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的货币市场基金。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要求产品净值生成应当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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