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报资讯】震动金融圈!王英奎被开除党籍 取消退休待遇!杨国月被“双开”!
4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两名金融单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其中,工商银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原副总经理王英奎在退休5年后被查,除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取消退休待遇外;河北省秦皇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除被给予“双开”外,经山东省菏泽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工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原副总经理王英奎被开除党籍
取消退休待遇
4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秦皇岛市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原副总经理王英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英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靠银行、吃银行,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后,依然我行我素,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对组织不忠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退而不休,违规在贷款企业担任职务;不顾银行资金安全,违规干预和插手贷款资金发放;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王英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英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取消退休待遇;河北省秦皇岛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简历信息显示,王英奎,男,满族,1955年8月出生,河北滦县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进入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工作,历任技术改造信贷部副处长、处长,项目信贷部、公司业务部处长;2004年6月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级调研员,2006年6月任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2014年1月任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2014年9月任公司金融业务部高级营销专家,2015年8月退休。
然而退休5年后,也就是2020年8月,王英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农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被“双开”
4月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菏泽市监委联合对中国农业银行安全保卫部原总经理杨国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国月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洗浴、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实际使用高尔夫球卡,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公车私用,超标准租房,超标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大额钱款;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在工作时间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安防设备项目招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国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追求名利,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一边假意退钱一边暗地收钱,沉溺打球、洗浴、酒局、牌局,主动寻租并甘于被“围猎”,靠信贷吃信贷,靠安保吃安保。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国月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杨国月政务开除处分;经山东省菏泽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