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资讯】五方面发力壮大数字经济 国家发改委强调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4月份新闻发布会上谈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时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重点从制度建设、数字基础设施、产业创新发展、数字化转型和国际合作等五方面发力,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是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要求。后续,监管部门应制定更加完善的保障措施用以指导地方政府政策,推动数字经济产业落地。

  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中国建设屡获新进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我国数字产业规模稳步增长,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15.4万亿元,软件业务收入达10.8万亿元。

  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近些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设开通5G基站231万个,千兆光网具备覆盖超过5亿户家庭的能力。移动物联网连接数首次超过移动电话用户数,成为全球首个实现“物超人”的国家。

  今年以来,各地加快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比如,作为“东数西算”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成渝枢纽节点的样板工程,成都智算中心年内已有多个重磅项目签约。

  孟玮表示,下一步,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要适度超前布局,加快光纤网络扩容提速、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从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的角度来说,本次重点提及了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算力网络基础设施以及传统基建数字化改造等,其中,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算力网络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底座,而传统基建数字化改造也已经迫在眉睫,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还可以适度加大对于面向新能源电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能源电力基础设施,以及网络货运、冷链物流等交通网络基础设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目前存在区域布局不均衡、赋能作用不突出等问题。“适度超前部局”一方面能够助力解决数字基础设施区域布局不均衡、赋能作用不突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起到稳投资、推动消费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充分释放垂直行业转型新动能的积极作用。

  落实“数据二十条”主张

  数字经济时代,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正在加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巨大,但受限于种种因素,难以完全释放出来。

  中国信通院发布《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显示,总体而言,我国数据要素探索处于起步阶段,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基础尚不坚实,权利关系、价格机制、流通规则、技术支撑等数据要素市场的构成要件存在诸多障碍,需要不断推进相应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通过试点应用积累实践经验,持续探索各方面难题的解决方案。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我国数据交易整体市场规模将超2200亿元。

  这种形势下,国家发改委将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下一步重点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将加快构建“1+N”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先行先试,统筹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和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在受访专家看来,这些提法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的主张,为数据要素发展指明了方向。

  吴琦分析称,“数据二十条”确立了“搁置权属、明确权益”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数据交易规则和市场体系,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整合。数据交易所将呈现出下沉态势,部分二三线城市将探索成立数据交易所,探索数据开发利用、安全保护技术和估值定价、交易流通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易规则和市场体系。

  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会长郑定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以及广东、江苏等地方实践的深入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将在制度规范、运营模式、交易机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地方特色模式,数据要素规范有序流通、充分开发利用的发展格局将初步形成。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首席数学经济学家陈晓华补充道,提倡各地探索更多数据要素流通场景,有助于实现数据资源再分配,数据价值再创造,创造新的数字经济增长点。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中国基金网遵守行业规则,本站所转载的稿件都标注作者和来源。 中国基金网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中国基金网”, 不尊重本站原创的行为将受到激光网的追责,转载稿件或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者补充, 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342 4350 938@qq.com